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账户:
户 名: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
帐 号:11160171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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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召开第二届十一次理事会
暨表彰仪式
岁末年终,辞旧迎新之际,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在市司法局召开了第二届理事会十一次会暨表彰仪式。基金会理事长李学亭同志,副理事长朱华凯、王永端、黎先齐、胡沛荣和王丹丽同志等18名理事(理事代表)、市司法局巡视员郭晓庆(监事)出席了会议,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平、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杨廷会等同志列席会议,以及“十二五”期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单位和办案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学亭理事长作的《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王智国副秘书长作的《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2016年度财务工作报告》。会议还表彰了“十二五”期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示范单位、项目管理先进个人、优秀案件承办人。
一、2016年基金会工作开拓创新,各项目顺利实施。
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李学亭在会上讲话
李学亭理事长向理事会各理事汇报《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报告就基金会2016年开展的各项目实施情况、创新开展特色法援项目、积极争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着力规范法律援助基金使用、大力开展法援基金会宣传等方面作了深入的回顾和总结。
一是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取得良好成效。“十二五”时期,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中彩金”项目共获得资金900万余元,为五类特殊困难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00多件,有8000多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和未成年人)直接受益,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超过3亿元,获得免费法律咨询帮助的群众数以万计。二是落实精准扶贫政策,积极推进“阳光与花儿”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法律援助项目。2016年“阳光与花儿”项目已帮扶500名服刑人员、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资金共计一百余万元,救助对象涵盖全市各监狱和各教育矫治(戒毒)所。三是为扩大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社会公信力,开展“法律援助在重庆——法宣暖民心,捐赠献爱心”、“法律援助在重庆”人人慈善、让爱传递——首个慈善日公益活动宣传活动。免费为老百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免费发放基金会自制的《法律法规实用手册》宣传资料、《慈善法》宣传册、台历、雨伞等宣传物品共一万两千余份。四是积极探索开展“沐浴阳光 重拾梦想”法律援助项目。为失足青少年提供技能培训、心理辅导,帮助其掌握知识和本领,早日融入社会。五是举办2016年法律援助(“中彩金”项目)培训班。全市40个区县司法局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邀请到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缪力、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侯国跃、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心理学院军人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教研室主任、教授杨国愉出席授课。为期三天的培训提高了法援工作者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目标任务,加强了自身建设。六是继续完善法律援助中心设施设备建设。向两个区县法律援助中心捐赠了电脑、一体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民生质量,更快更好地为弱势群体服务,实现尽援优援。李学亭理事长还在会上谈到,尽管2016年基金会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筹集资金不足仍是基金会工作开展的短板。2017年基金会将着眼于工作的自身特点,把开拓资金募集放在首位,继续做好特色法援项目,努力把基金募集工作做强,把内部管理工作做实,把基金会的党建、团建工作做好,不断增强基金会社会公信度和影响力,不断争取市司法局、市监狱局、市教育矫治(戒毒)局的支持,为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基层人民群众作出应有的贡献,全力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迈上新台阶!
王智国副秘书长向理事会各理事汇报了《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2016年度财务工作报告》,2016年基金会合计收入4,076,134.33元(其中含申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资金1946250元),2016年基金会开展“中彩金”项目等总支出4,544,687.71元。2016年12月29日基金会当年业务捐赠支出占上年收入159.39%,符合“基金会业务捐赠支出须超过上年收入70%”的规定。
二、积极组织实施彩票公益金法援项目,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彰显公平正义。
“十二五”期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示范单位、项目管理先进个人、优秀案件承办人表彰仪式现场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是一项为五类困难群众服务的“民心”工程。“十二五”时期,在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下,重庆彩票公益金法援项目各项目办和实施单位共同努力,认真办理案件,圆满完成“十二五”期间彩票公益金法援项目任务。为进一步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推动“十三五”期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深入实施,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根据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关于表彰“十二五”期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示范单位、项目管理先进个人、优秀案件承办人的决定》(中法援基联发〔2016〕14号)精神,对我市此次获得示范单位、项目管理先进个人、优秀案件承办人进行表彰。获得项目示范单位是重庆市法律援助中心、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获得项目管理先进个人是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王丹丽同志。获得项目优秀案件承办人是重庆市法律援助中心陈军、重庆市荣昌区法律援助中心康中富、重庆剑直律师事务所李茂华、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李小松、重庆黔立律师事务所李政、重庆石松律师事务所龚显军、重庆互邦律师事务所向英、重庆荣东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夏宇、西南政法大学公民权利与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夏圣彬。各获奖项目实施单位及个人表示将继续努力维护五类特殊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有效地完成“十三五”时期的项目任务,做好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
三、参会理事、监事积极发言,为2017年基金会工作开展献计献策。
各理事发言
会上,各理事也纷纷发表了观点和建议。大家表示,将积极参与基金会的活动,大力支持基金事业。孔祥维理事肯定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各项工作,谈到2016年基金会工作有新思路、筹资力度有进展。吴崇秋理事对“阳光与花儿”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法律援助项目的顺利开展也给予赞赏,认为关爱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成长,是十分有意义的事,并建议基金会今后应联合腾讯等公益网加大面向社会筹集资金的力度。孙连尚理事也表示希望与基金会加强业务交流,在关爱残疾人困难群体方面有进一步合作。
最后,市司法局巡视员郭晓庆对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十二五”期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表彰取得的成绩作出了肯定和表扬。她谈到,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事业的发展壮大,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市司法局党委领导的结果,是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关心的结果,是各位理事以及秘书处同志努力工作的结果。希望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全体理事会成员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坚持以中办发〔2015〕37号文件精神为指引,积极认真做好2017年基金会工作。着力提升法律援助经费保障能力,扩大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服务领域,不断创新项目管理,打造一批精品公益项目,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发挥项目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发挥好政府与广大弱势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此次会议议题圆满通过,达到了预期效果。